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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环境部2020年下半年,印发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加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力度,推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行动计划》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围绕“质量”和“落实”两个方面开展监管。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开展环评文件复核、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抽查,开展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评合法合规情况抽查;针对规划环评,开展重点领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落实情况抽查。随着环评制度的改革,环评机构职能转变,向环境服务发展,为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国环保管...
    2021-03-31
  • 各有关单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竣工验收改革,都是生态环境领域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成果,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2017年9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2018年12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决定,以及2017年6月21日《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取消了环保竣工验收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随着2020年9月1日,新《固废法》法的实施,涉及水、气、噪声、固等的...
    2021-03-31
  •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环境监理作为建设项目后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避免二次污染的重要保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比如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可能存在环境监管不严、二次污染等问题,且传统标准体系未能有效指导污染场地环境监理的具...
    2021-03-31
  • 各有关单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2020下半年,环境部印发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加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力度,推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也已发布,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的年度重点监管工作。《行动计划》强调,针对排污许可,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情况和执行情况抽查。为统...
    2021-03-31
  • 各有关单位:2016年,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污染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在内的环境综合服务“,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2020下半年,环境部印发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加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力度,推动监管...
    2021-03-31
  • 各有关单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新版危废名录》的出台,规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和运行,实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控制环境风险和改善环境质量,将成为未来行业和企业面临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根据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文件指导精神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即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升我国固危、危废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水平,促进固废、危废管理迈...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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